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 二 章 航行國際間船舶勘劃載重線之條件 第 五 節 甲型船舶乾舷勘劃之特別條件 ( 108年08月21日)
第 109 條
甲型船舶如設有船舯部船喬或甲板室時,其艉艛與舯部船喬或甲板室間,應裝置有縱向與船艛甲板相平之永久性結構堅實之天橋,或裝設有甲板下通道等其他具有相當功效之通道。

無舯部喬艛之甲型船舶,船員往返所有工作艙間之通道,應設有經驗船機構核定之適當安全保護設施。

各獨立船員住艙之間,或船員住艙與機器艙之間,應於天橋之同一高度處,裝設經認可之安全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