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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 六 章 航行國內航線船舶載重線 第 二 節 基本乾舷 ( 108年08月21日)
第 192 條
航行本國沿海遮蔽水域及內水之乙型船舶,其乾舷豁減值得比照第一百十四條及第一百十五條規定,依附表九及附表十所列相當船長基本乾舷值之差額規定豁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