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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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 一 章 總則 第 四 節 勘劃
( 108年08月21日)
第 50 條
當船舶勘劃之乾舷較最小乾舷為大,而致載重線位於或低於依本規則勘定之最小乾舷之最低季節載重線時,僅將夏期及淡水載重線標示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