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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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 二 章 航行國際間船舶勘劃載重線之條件 第 二 節 艙口、門口、機器間開口及其他開口
( 108年08月21日)
第 80 條
活動艙口樑之樑承座或座承須結構堅固,並應配有設施以有效固定艙口樑;若採用滾動式艙口樑時,當艙蓋關閉後,上述裝置應能確保艙口樑固定於適當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