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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船管理規則   第七 章 衛生設施 ( 108年10月29日)
第 109 條
航程需時滿七日之國際乘客,除應按照前條規定設置病房外,並應增設隔離病房一間,以供乘客患有傳染病或重病之用,設有病房四間以上者,應使其中之兩間,作為隔離病房以便男女分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