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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船管理規則   第 二 章 客船檢查及航前查驗 ( 108年10月29日)
第 23 條
客船除依船舶檢查規則、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船舶設備規則、及其他有關法令檢查外,並依本規則規定檢查之。

航行國際水域之客船,並應依海上人命安全國際公約規定施行檢驗。

具有固定航線、航次、場站及費率之客船,應依附件一客船無障礙設施及設備規範設置無障礙設施及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