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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船搭客管理規則  ( 109年01月31日)
第 5 條
貨船之乘客房艙、救生設備不符合規定,或其貨物有爆炸性、自燃性、有毒性、傳染性、放射性等,有危及乘客安全之虞或為乘客安全之其他理由者,航政機關得禁止搭載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