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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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船管理規則
第 二 章 乘客定額
( 109年02月07日)
第 14 條
客貨小船之艙頂及頂棚均不得載貨,並應有設施阻止乘客攀登。兩旁或中間通道、機器間、駕駛室及其他重要處所,均不得搭載客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