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第 四 章 艙區劃分之水密裝置 第 一 節 尖艙及機艙空間艙壁及軸道
( 101年01月16日)
第 19 條
在任何情形下,艉軸管應封入具有適當容積之水密空間內,艉軸管壓蓋應位於水密軸道內,或位於與艉管艙分隔之其他水密空間內;此項空間之容積,應能於艉軸管壓蓋滲漏致該空間遭水浸泛時,艙壁甲板仍不致被淹沒。貨船得經航政機關同意,採取其他措施以減少在艉軸管佈置受損時造成船內滲水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