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船舶設備規則  第 二 編 救生設備 第 二 章 救生設備之一般規定 第 三 節 救生筏 ( 110年11月12日)
第 49 條
充氣救生筏之限載人數,依下列計算所得最少之數據定之:
一、救生筏充氣時,各主要浮力管之立方公尺總容積,除以零點零九六所得之最大整數。
二、浮力管內緣內部之平方公尺面積,除以零點三七二所得之最大整數。
三、以平均質量七十五公斤為計算基準,並全部穿著浸水衣及救生衣之情況下,仍應具有足夠之頭頂空間,且不妨礙救生筏屬具之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