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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 五 章 危險品裝載運送 ( 109年06月04日)
第 72 條
裝載腐蝕性物質時,應依左列規定:
一、應與起居艙室、儲存糧食或有機物品場所,保持適當之距離。
二、應能便於監視。
三、不得裝載於其他危險品或易燃貨物之上層及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