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 五 章 危險品裝載運送
( 109年06月04日)
第 77 條
裝運危險品屬放射性物質者,應符合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如裝運照射過之核子燃料、鈽與高放射性廢棄物時,並應符合船舶安全載運包裝形式之照射過核子燃料、鈽與高放射性廢棄物國際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