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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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 五 章 危險品裝載運送
( 109年06月04日)
第 90 條
裝置有危險品之貨櫃裝載於專供載運貨櫃之船艙或艙區內時,有關本規則規定之裝載場所,得依左列規定放寬之:
一、依規定甲板間裝載,得改採艙內裝載。
二、依規定甲板間容易接近裝載,得改採船內容易接近裝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