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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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翼船管理規則
第 五 章 設備 第 二 節 消防設備及防火措施
( 101年10月30日)
第 64 條
燃油及其他油櫃不得與起居艙室直接鄰接,油櫃與其邊界艙壁間之空間並應適當距離。
前項油櫃並不得位於機艙內或直接與機艙鄰接,如事實上有困難時,該櫃應以鋼或其同等材料構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