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氣墊船管理規則
第 二 章 檢查 第 二 節 特別檢查
( 101年09月19日)
第 27 條
氣墊船船身機器全部或重要部分改建前,應將圖說送經航政機關審核,並就改建部分申請施行特別檢查。改建工程完成後應施行試航,並將改建工程試航結果記載於船舶日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