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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員服務規則   第 三 章 職責 第 二 節 船長 ( 107年06月08日)
第 25 條
船長於航行曲折之港灣或對水道情形不熟悉時,得視實際需要僱用引水人,但船長仍須時刻注意該船航行情形,以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