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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員服務規則   第 四 章 僱用及管理 ( 107年06月08日)
第 74-4 條
雇用人對前條上船進行短期教學訓練之學生,可視自身業務需要,依第七十四條之一第二項規定,雙方簽訂船員定期僱傭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