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船員法   第 四 章 勞動條件與福利 ( 110年04月28日)
第 54 條
依本法給與之資遣費、加班費、失能補償、死亡補償、傷病治療期間支給之薪津、喪葬費低於勞動基準法所定資遣費、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職業災害補償之給付金額時,依勞動基準法所定標準支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