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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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員申請許可核發證照收費標準
( 107年07月23日)
第 3 條
審查費收費標準如下:
一、船員任、卸職簽證:每份新臺幣二百元。
二、船員服務資歷證明:每份新臺幣二百元,第二份起每張新臺幣二十元。
三、恢復船員身分:每人次新臺幣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