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船員申請許可核發證照收費標準  ( 107年07月23日)
第 3 條
審查費收費標準如下:
一、船員任、卸職簽證:每份新臺幣二百元。
二、船員服務資歷證明:每份新臺幣二百元,第二份起每張新臺幣二十元。
三、恢復船員身分:每人次新臺幣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