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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商港戰時船舶及港勤車船機具油料用水供應辦法   第 二 章 油料供應 ( 71年12月06日)
第 6 條
中油公司應依石油動員計畫,在各庫站屯儲各項供油設備及搶修器材並組設搶修、作業、防護等隊。

商港搶修事宜,依臺灣地區各商港(含輔助港)戰時港灣設施搶修責任劃分表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