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航空器飛航安全相關事件處理規則  ( 109年02月25日)
第 4 條
民航局於接獲通報發生航空器失事或認有必要時,應即成立緊急應變小組,負責綜合及協調聯繫相關搶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