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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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檢定管理規則
( 104年12月02日)
第 19 條
民航局得委託具有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檢定能力之下列機關(構)或團體辦理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檢定或認可業務:
一、民用航空運輸業、普通航空業或民用航空人員訓練機構。
二、財團法人、政府機關或行政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