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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象預報警報統一發布辦法   第 三 章 警報特報及報告 ( 101年07月06日)
第 12 條
各級政府、機關,因防災需要颱風警報資料時,應向中央氣象局或其所屬氣象測報機構登記。警報資料供應方式,由雙方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