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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規費收費標準  ( 93年06月21日)
第 6 條
申請發給從事氣象或海象預報業務許可證照之項目及費額如附表九。但因行政區域調整或門牌改編致作業場所地址變動而申請換發證照者免繳證照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