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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梅山太平雲梯登梯收費標準  ( 106年09月25日)
第 1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嘉義梅山太平雲梯登梯收費基準如下:
一、全票一百五十元:一般參觀民眾。
二、優待票一百二十元:
三、特惠票七十五元:

第 3 條
除下列身分者外,皆依前條規定收費基準收費:
一、學齡前兒童(零至六歲,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二、身心障礙者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及其必要陪伴者一人。
三、持有志願服務榮譽卡。
四、嘉義縣梅山鄉太平村民因林務農事需通過時,憑身分證明。

符合前項身分者得另行繳納團體傷害保險費。

第 4 條
因天災等不可抗拒之因素,由交通部觀光局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宣布停止雲梯開放期間,售出之門票無息退還費用。

第 5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