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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捷運系統經營維護與安全監督實施辦法   第 四 章 安全 ( 110年12月21日)
第 13 條
大眾捷運系統發生之行車事故,依其所致傷亡人數、財產損失及影響正線運轉結果,分為重大行車事故、一般行車事故及行車異常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