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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捷運系統兩側禁建限建辦法   第 四 章 限建範圍內建築物、廣告物及工程行為之審核及管理 ( 108年05月16日)
第 11 條
起造人對第八條附件四第七款之軌道位移量或前條之現況測量結果有疑義者,得向捷運主管機關申請現場會勘。

捷運主管機關辦理前條會勘時,得請捷運營運機構協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