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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緊急醫療救護諮詢委員會組織規程  ( 84年12月20日)
第 8 條
本會辦理諮詢事項,得指定委員或委託相關專家、學者或學術機構研究及提供意見,再送委員會討論;討論時,並得邀請有關機關、機構或專家、學者列席諮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