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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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組織法
( 102年06月19日)
第 5 條
本署之研究員及副研究員,必要時得比照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相關規定聘任之;其退休、撫卹比照教師相關規定辦理,並報衛生福利部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