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中醫藥發展法
第 二 章 中醫藥發展計畫
( 108年12月31日)
第 6 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遴聘(派)中醫藥學者專家及產業界人士代表,定期召開諮詢會議,辦理中醫藥發展政策諮詢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