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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藥品製藥工廠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 102年12月19日)
第 1 條
為辦理管制藥品之輸入、輸出、製造、品管、銷售、保管及製造方法之研究事項,特設置管制藥品製藥工廠作業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