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管制藥品製藥工廠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 102年12月19日)
第 4 條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
一、產品之生產與銷售支出及製藥工廠提供勞務支出。
二、產品行銷、管理、總務及研究發展支出。
三、其他有關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