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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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處務規程
( 102年07月21日)
第 3 條
主任秘書權責如下:
一、文稿之綜核及代判。
二、機密及重要文件之處理。
三、各單位之協調及權責問題之協議。
四、重要會議之籌辦。
五、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