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衛生福利部處務規程
( 111年05月02日)
第 9 條
護理及健康照護司掌理事項如下:
一、護理、助產人力發展與政策之規劃、推動及相關法規之研擬。
二、護理、助產人員執業環境、制度與品質促進之規劃及推動。
三、護理機構管理政策之規劃、推動及相關法規之研擬。
四、原住民族地區醫事人力與服務體系之發展及推動。
五、離島地區醫事人力與服務體系之發展及推動。
六、身心障礙鑑定與醫療輔具服務之發展、推動及相關法規之研擬。
七、其他有關護理及健康照護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