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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處務規程  ( 107年03月01日)
第 11 條
監測研究及健康教育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民健康監測調查之規劃及執行。
二、國民健康監測調查指標蒐集與資料分析及結果發布。
三、國民健康監測調查資料之管理及加值運用。
四、出生通報之行政管理及資料分析。
五、健康促進有關科技研究之規劃及管理。
六、健康促進傳播之規劃及推動。
七、其他有關監測研究及健康教育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