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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處務規程  ( 107年03月01日)
第 5 條
企劃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施政方針、施政計畫與目標之研訂、策劃及協調。
二、綜合企劃與管考之規劃及推動。
三、組織結構、功能與其調整之研析及規劃。
四、國民健康促進相關法制、訴願及國家賠償事務之辦理。
五、菸品健康福利捐之分配與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之管理。
六、國民健康促進有關國際合作之規劃、協調及推動。
七、國民健康資訊作業管理與維護。
八、其他有關企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