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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處務規程  ( 102年07月21日)
第 4 條
本署設下列組、室:
一、婦女福利及企劃組,分三科辦事。
二、兒少福利組,分三科辦事。
三、身心障礙福利組,分三科辦事。
四、老人福利組,分三科辦事。
五、家庭支持組,分三科辦事。
六、秘書室。
七、人事室。
八、政風室。
九、主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