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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各醫院辦事細則  ( 112年11月16日)
第 37 條
兒童青少年精神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兒童青少年精神疾病病人之診療。
二、兒童青少年精神科有關之衛生教育、教學及研究。
三、其他有關兒童青少年精神科醫療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