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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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各醫院辦事細則
( 112年11月16日)
第 47 條
放射腫瘤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各科門診、急診及住院病人之放射腫瘤檢查及診療。
二、放射腫瘤科有關之衛生教育、教學及研究。
三、其他有關放射腫瘤科醫療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