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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法施行細則  ( 106年12月12日)
第 45 條
醫院建立第四十二條第五款所定病人安全制度,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推動實施病人安全作業指引及標準作業基準。
二、推行病人安全教育訓練。
三、建立院內病人安全通報及學習制度。
四、建立醫院危機管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