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緊急醫療救護法   第 三 章 救護運輸工具 ( 102年01月16日)
第 23 條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為因應離島、偏遠地區緊急醫療救護之需要,得會同有關機關規劃設置救護直昇機之停機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