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專科護理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第 一 章 總則 ( 112年06月26日)
第 2 條
專科護理師之分科如下:
一、內科。
二、精神科。
三、兒科。
四、外科。
五、婦產科。
六、麻醉科。
七、家庭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