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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法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 二 章 會計項目及財務報表之編製 ( 110年06月09日)
第 14 條
第十條第一款第三目非流動資產之內容,包括下列項目:
一、長期性投資。
二、投資性不動產。
三、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四、無形資產。
五、遞延所得稅資產。
六、其他非流動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