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精神疾病嚴重病人保護人通報及管理辦法
( 97年06月06日)
第 6 條
地方主管機關於接獲醫療機構通知無法產生保護人時,得邀集病人之監護人、法定代理人、配偶、父母、家屬等會商選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