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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病嚴重病人保護人通報及管理辦法  ( 97年06月06日)
第 8 條
嚴重病人經專科醫師診斷認定已不符合本法第三條第四款之規定者,其保護人之職務自動解除。診斷醫師並應通報其戶籍所在地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