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
( 110年05月28日)
第 10 條
醫院設立或擴充樓地板面積、擴充或減少一般病床數之申請經許可後,核定之主管機關應通知醫院所在地建築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