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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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護理師於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辦法
( 106年05月08日)
第 5 條
專師及訓練專師執行監督下之醫療業務,得由醫師預立特定醫療流程。
預立特定醫療流程之訂定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症狀、病史及身體評估等情境或診斷。
二、執行之項目。
三、相關處置及措施。
四、書寫紀錄。
五、監督之醫師及方式。
六、專師及訓練專師應具備之特定訓練標準或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