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藥物樣品贈品管理辦法  ( 111年11月03日)
第 3 條
本辦法所稱藥物贈品,係指依本法規定已核發許可證之藥物,申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准贈與各級衛生醫療機構、醫院診所或救濟機構作為慈善事業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