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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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製造工廠設廠標準
第 二 編 設廠基本條件
( 102年07月04日)
第 20 條
中藥飲片炮製工廠,應視需要設置下列設備:
一、淨選加工設備。
二、切製處理設備。
三、切製設備。
四、乾燥設備。
五、炮製設備。
六、分裝及包裝設備。
七、其他相關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