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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   第 三 章 廠房及設施 ( 108年08月13日)
第 19 條
化粧品製造廠房設施之清潔與消毒,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訂定每一區域之清潔及消毒計畫,並保持清潔狀態。
二、進行清潔與必要之消毒,確保產品不受污染。
三、明定使用之清潔劑與消毒劑,並確保發揮效果。